为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给象棋爱好者提供交流棋艺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此次象棋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开始,16:30抽签,17:00开始比赛;此后,每天下午比赛时间为17:00-19:00点。比赛暂定5-7轮。
三、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棋风、棋德,赛出风格,比出水平;
1、参考国家“中国象棋比赛规则”为准。由组委会决定比赛方式,选手应按时到场进行比赛,迟到15分钟者判负。比赛实行落子无悔(违例除外)规则。比赛对手由裁判排定,先后手由对局双方猜先决定。开赛一小时后还未结束的比赛,由裁判开始读秒,用秒表或手表计算双方走棋时间, 30秒一步,超时判负;
2、此次参赛对象为在职教职工。参赛女教工未达5人,不单独设立女子赛。女教工可与男教工一起比赛;
3、 对弈:在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行,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或走成和棋为止;
4、 胜负判定: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输棋,对方得胜:
(1) 帅(将)被对方"将死";
(2) 帅(将)被"将军",无法避免地同对方将(帅)直接对面;
(3) 被"困毙";
(4) 长捉对方一子或者长将者判负;
(5) 走棋违犯禁例,应当变着而不变;
(6) 在同一局棋中,单方面出现第三次"违例";
(7) 自己宣布认输;
(8) 因违犯比赛纪律(比赛时间)被判输棋。
5、 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和棋:
(1)属于理论上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2)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
(3)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可由任何一方提议作和,经审查局面属实,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员也有权判为和棋。如双方都没有提和,而循环反复局面还在延续,裁判员有权不征得双方同意就决定判和;但如所走着法已同上述循环反复局面无关时,则不能按照本款处理;
6、赛制与计分:
本次比赛为个人赛,采取积分循环方式进行。积分多者,名次靠前,积分相同时,计算小分,小分相同时,名次并列。
五、奖励方式:比赛取前6名。参赛选手均给纪念品,弃权2轮者无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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