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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2024年08月18日 16:44  点击:[]

1.负责组织召开教代会与工代会,贯彻执行教代会和工代会决议以及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承担工会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校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提案)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省级竞赛的选拔参赛工作和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举办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管理好“爱心基金”,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教职工的体检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做好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工作。

7.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8.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会费等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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