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度,全校教职工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狠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各项工作有了进一步提高。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了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我校的教育事业,学校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优秀教师限在一线任教的教师、实验教师、实习教师中评选;
3、先进工作者限在非教学岗位、从事管理或服务人员以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生产一线的工人中评选;
1、优秀教师标兵不分配指标,不计入各院系名额,凡属教师编制的专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各院系根据情况推荐,全校统一评选。推荐出的优秀教师标兵需报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事迹材料需1500字左右,每人5分钟影像视频事迹介绍;
2、优秀教师按分配的指标数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选,推选出的优秀教师需报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先进工作者按分配的指标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选出的先进工作者需报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优秀辅导员由学工部门统一评选,需报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5、评选工作在各分党委、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由各分会具体负责实施;
6、各单位推荐出的先进个人先由教代会的“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定,再上报校党委会审批。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上光荣册和光荣榜。
1、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节的评比表彰工作,做好评比的动员、宣传、组织、评选和上报工作;
2、评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评出教职工的优秀代表,凡未经民主程序推选出的人员,将一票否决,且不再补选;
3、各类先进的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5日(周二)下班前报校工会,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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