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学校两级工会及广大教职工会员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再做新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表彰一批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分会主席中评选,其比例按校分会主席总人数的30%评选。先由个人申报,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分会按照分配名额(会员数的5%),组织会员推荐选举产生,报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3、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热心工会工作,在工会工作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1、各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此项工作,真正把热心工会工作
并作出了贡献的同志推选出来,凡经举报不符合条件而落选的,其名额不予补足。
2、“优秀工会工作者”于4月12日(周一)下班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于4月16日(周五)下班前报校工会,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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