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会:
2018—2019年度,学校两级工会及广大教职工会员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调动工会各级干部和广大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服务教职工群众中彰显工会组织的新作为。经研究决定,拟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十佳女职工”以及在“三比三创”活动中创先争优、特色鲜明、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使广大教职工常态化地学习身边榜样,向先进看齐。现将有关评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优秀工会干部”在各二级工会主席及委员中产生,各二级工会按评比条件择优评选申报,填写申报表,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上报校工会委员会综合评定,每个分会可推荐1名工会干部。
2、“工会积极分子”由各二级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会员推荐选举产生。
3、“十佳女职工”由各二级工会按评比条件择优评选申报,填写申报表后上报校工会委员会综合评定。
4、“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由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校工会委员会综合评定。
以上推荐的候选集体与个人均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省和校党委决策精神,自觉坚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
2、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热心工会工作,不计个人得失。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工会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3、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教职工的热心服务者。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了一定贡献。
2、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经常为工会工作谏言献策。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在工会工作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3、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十佳女职工”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2、在教学科研中,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新。
3、在管理服务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强,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过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能正确处理工作、家庭和邻里关系。
(四)、“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条件:
部门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分会工作,分会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视维护教职工权益,热心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工会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
三、要求:
1、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要在所属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做好先进的推选工作,凡经举报不符合条件而落选的,其名额不予补足。
2、各类先进的事迹材料请于1月13日(周一)下班前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特此通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