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舞蹈爱好者协会是学院教职工中的舞蹈爱好者自发组织的,经学院工会批准成立的群众性文艺社团组织,简称“汽院舞协”。
第二条 汽院舞协的宗旨是: 团结全校教职工和舞蹈活动积极分子以及关心支持舞蹈活动发展的校内外人士;学习、交流、友谊、普及、提高,活跃校园文化;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强身健体, 陶冶情操,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任务与职责
第三条:汽院舞协的任务与职责:
舞协根据汽院规章制度,为所有舞蹈爱好者提供交流心得的地方,辅助学院开展活动并服务学校教职工开办一系列教授课程和相应的娱乐性舞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会员资格
汽院舞协实行会员制。凡热爱舞蹈,拥护协会章程,团队精神较强,能履行会员应尽义务的学院教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获得汽院舞协会员资格。
第五条 入会程序
(一) 申请成为汽院舞协会员的,应正式向汽院舞协提出申请,由汽院舞协会长批准成为会员。
(二) 对汽院舞协的工作或对汽院舞蹈活动发展做出贡献,特别是那些在精神或物质方面提供有效支持的团体或个人,经汽院舞协会长提议,舞协代表讨论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不需要交纳会费。
(三)被吸纳为正式会员的人员,需向协会交纳会费,作为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日常经费。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 有参加汽院舞协会议,对舞协的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的权利。
(二)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会议表决权。
(三) 有按规定参加汽院舞协组织举办的竞赛和活动的权利。
(四) 享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五) 荣誉会员可应邀请参加汽院舞协举办的有关赛事、活动、会议,有权对汽院舞协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但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 承办协会章程,遵守协会规定,执行协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权益;
(二) 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主动为协会工作的开展出谋划策;
(三)会员之间应团结友爱,主动进行交流或传授技艺;
(四)按时交纳会费。
第八条 会员退会或会员资格的丧失
(一)会员退会需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会员退会后无权参加协会一切活动。
(二)未交纳会费或无故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协会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给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会员被停止或取消会员资格后,不享有会员权益。
第四章 组织机构、活动和管理
第九条 汽院舞协隶属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会,接受院工会领导。协会的常务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
第十条 汽院舞协设会长、秘书长、财务部长。其中会长、秘书长、财务部长各1名,委员若干名。协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及若干委员组成,负责主持日常工作。汽院舞协可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聘请名誉会长、名誉顾问、按规定授予荣誉会员。
第十一条 汽院舞协会员代表大会每2年举行一次。经会长提议或2/3以上会员提议,必要时汽院舞协召开代表大会特别会议。
第十二条 汽院舞协会员代表大会职责
(一) 听取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审核协会财务预、决算报告;听取审议协会各专项工作报告;讨论提交全会的提案,形成和发布有关决议。
(二) 起草、修改、通过协会章程和协会主要的规范文件。
(三) 民主协商、选举汽院舞协秘书长以上职务的协会领导人;讨论、协商、决定协会荣誉职务人选。
(四) 调整机构和其他必要事项
第十三条 汽院舞协秘书处职责为:在协会会长领导下,负责汽院舞蹈活动的业务管理;制定本项目发展计划、方针、政策;实施协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实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舞蹈交流、举办的校内校外舞蹈活动等工作;负责收交会员会费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经费筹措坚持社会捐赠、会员交纳和院工会资助“三家抬”的原则,广开经费来源渠道。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
(一)日常群体活动的费用;
(二)讲习培训班的费用;
(三)参加校内外演出费用。
第十六条经费管理
(一)舞蹈爱好者协会经费管理实行现金与帐目分开,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并在院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二)舞协经费实行民主管理,日常开支由舞协自行决定,重大经费使用由舞协集体决定并申报院工会审批。
(三) 日常活动中的经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的决定权及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汽院舞协。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舞蹈爱好者协会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