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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教师节评比表彰工作的通 知

2010年06月30日 00:00 admin 点击:[]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教师节评比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9—2010学年度,全校教职工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狠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各项工作有了进一步提高。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我校的教育事业,学校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的荣誉称号和数量

1、优秀教师(含优秀教师标兵4名、幼师1名)23名;

2、优秀教育工作者23名;

3、先进生产者1名。

二、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标兵限在推荐的优秀教师中评选;

2、优秀教师限在一线任教的教师、实验教师、实习教师中评选;

3、优秀教育工作者限在非教学岗位、从事管理或服务人员中评选;

4、先进生产者限在后勤服务总公司生产一线的工人中评选。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教师标兵不分配指标,各单位根据情况推荐,推荐出的优秀教师标兵需报事迹材料一式二份,1500字左右;

2、优秀教师按分配的指标数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选,推选出的优秀教师需报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分配的指标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选出的优秀教育工作者需报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先进生产者在后勤总公司中推选,需报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5、评选工作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各分会具体负责实施(以上各类先进副处级及其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6、各单位推荐出的先进个人先由教代会的“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定,再上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四、表彰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上光荣册和光荣榜。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节的评比表彰工作,做好评比的动员、宣传、组织、评选和上报工作;

2、评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评出教职工的优秀代表,凡未经民主程序推选出的人员,将一票否决,且不再补选;

3、各类先进的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5日(周一)下班前报校工会,过期不候。

 

附件:

1、优秀教师、优秀教师标兵评比条件附件一.doc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条件附件二.doc

3、先进生产者评比条件附件三.doc

4、优秀教师(含优秀教师标兵)名额分配表附件四.doc

5、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名额分配表附件五.doc

6、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六.doc

7、优秀教师标兵申报表附件七.doc

8、先进生产者申报表附件八.doc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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